2017年3月16日 星期四

一、新竹縣政府106年2月20日府工使字第1060003675號函通知社區106年3月15日抽檢社區電梯,屆時電梯維護廠商富士達應陪同受檢。
二、106年3月15日10許蒞社區,既有檢測專員1人、富士達劉進富主任等3人及設備一批,本社區抽檢丙棟電梯,職全程陪同受檢,檢測電梯均安全無誤,惟因屬殘障用電梯,須依法規設定點字標示,實際受檢情況如下:





















三、丙棟梯間有水管外露,專員建議能予以隔離封閉,以維護電梯使用安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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